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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转岗取消限制性条件
新闻来源:  作者:   更新时间:2006-7-6 9:04:25   点击数:
    昨日从教育部门了解到,根据新修改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今后教师转岗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和师范生任教5年的限制性要求被取消,今后教师报考公务员等,将更“自由”。
日前,有几位教师咨询:以前想报考公务员,可由于自己参加工作不到五年,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报名考试,听说这项限制被取消了,是不是真的?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办公室了解到,是有这个文件规定,这是省下发的一个文件,阜阳市也会按照这个文件执行。
    据了解,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改通过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办法》的规定,原来“实行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服务期制度,任教服务期自毕业参加工作之日起不少于5年。任教服务期未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不得聘用。任教服务期满后,要求调离教师岗位的,须经行署、省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批准”这一内容被删去,同时被取消的还有“教育部门所属的中小学校教师报考公务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这一限制性条件。(摘自《颍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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