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工作安排,今年秋季我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从11月24日开始。根据受理认定机构权限:我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24日—28日为受理申请时间及补充材料时间。 二、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1、学历条件:申请人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即: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另: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与其申请资格相应的心理学、教育学等课程,并需考试合格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须按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到自考办报名参加考试。 2、普通话水平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需具备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 3、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及在学期间教育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应由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能力的考察。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 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原则。申请人应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具体在我区教育局人事科)。 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 1、申请人从阜阳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加盖相应印章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脱产毕业的实习鉴定表); 4、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报名时上缴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同时上缴电子版照片。 电子版照片要求: ①照片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格式为jpg格式,例如:张三的照片文件名*******.jpg; ②照片宽必须为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③电子版照片需报送U盘。 颍东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重要提示 各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受理教师资格的种类 市教育局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区、县教育局受理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在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时使用黑水笔,并注意将名称填写完整。 二、交验材料要求 1、由本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脱产毕业的实习鉴定表); 4、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只限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5、《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单位或乡镇、街道)和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8、一寸照片4张(同底版免冠),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使用2张、资格证书及《体检表》各使用1张。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体检 1、申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含相近专业)的人员,按现行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材内容统一进行测试; 2、我区受理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地点、测试课题及体检地点和时间等相关信息,将在颍东教育网上公布,请及时浏览查阅。 3、同一年不得申报两次教师资格。 咨询电话: 22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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