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种证件、表格
1、学历证件、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证书。
2、《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二、政治思想
1、单位出具的申报者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方面的考核报告。
2、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受综合表彰的证书。
三、教育教学方面的材料
1、教学设计(教案):上一学年经学校验证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选出2—3课时能代表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可做出标记或单独抽出,教学设计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课例分析,有教学反思;必须经学校验印并证明由本人撰写的原始教学设计。
2、教育教学经验材料。申报初级教师职务应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一篇,内容应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贯彻素质教育思想,有一定的见解。以上材料必须经学校验印证明其真实性。
3、教学工作量及出勤材料。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不少于标准工作量三分之二不予评审;出勤率正常,凡一个基本任期内有旷课现象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年或上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予评审。由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提供验印的原始材料:授课表、授课计划和出勤证明。
4、如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的工作材料。须提供本人的经验介绍材料,学校证明期承担和胜任该项工作情况和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原件。
5、经学校验证的原始的听课记录。
6、教育教学成绩材料:须附相应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7、教科研材料:应提供手续完备有效的证件。
四、整理规范要求
材料分类填写“材料标签”及目录,装订整齐美观,整理装卷时,可将教案听课记录评审表另放于后。报卷截止时间12月25日。
二00六年十月十六日